樟树市
更新时间:2018年03月18日 14:16 作者: 访问量:

樟树市

樟树市位于江西省中部,鄱阳湖平原南缘,跨赣江中游两岸。樟树市为宜春市下属县级市,原名清江县,1988年12月撤清江县设樟树市。全市总面积1291 km2,城市面积32 km2,建成区面积18km2;人口53.7万人,市区人口19.2万人;辖10镇、4乡、5个街道办事处。

樟树市一带自西周至春秋时期先后属于吴国和越国,战国时期属于楚国。秦始皇二十四年(公元前223年),秦国消灭楚国,并于次年统一天下后,废除封疆建国制,设立郡和县。自汉高祖六年(公元前201年),樟树地区分属于新淦、建成和宜春三县。至东汉中平二年(185年),分开宜春县设置汉平县,县治在今樟树西南部的吴平圩,樟树地区分属新淦、建成和汉平三县。三国时期(220—280年),孙吴改汉平县为吴平县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,将新渝(今江西新余市)并入吴平县;开皇十一年,将吴平县并入宜春县;开皇十八年,又将宜春县分拆,设置新渝县。唐武德五年(622年),改建成县为高安县。同年,以今樟树西南境内的太平圩为县治,设置始平县;武德七年又废除始平县,重新并入新渝县。这段时间,樟树地区属于新淦县(今江西新干县)和建成县(今江西高安市)的部分无重大变化,属于宜春县的部分则先后分别划为汉平、吴平、始平、新渝等县。

五代南唐昇元二年(938年),从高安县分离出建安乡、修德乡,从新淦县分离出崇学乡,设置清江县,县治所在地萧滩镇(宋朝改临江镇),属于镇南军节度使。清江县因境内袁水和赣江在萧滩镇合流后的下游一段,江水波流澄澈,故取县名为“清江”。保大十年(952年),高安县升格为筠州,清江县改隶属筠州。北宋淳化三年(992年),将清江、新淦、新渝3县设置为临江军,清江为倚郭望县。元治平三年(1066年),将新淦茂才乡、新渝思贤乡并入清江县,清江县的范围也由3个乡增大至5个乡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,临江军改为临江路,清江为上县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,改临江路为临江府,管辖清江、新淦、新渝3县。清代府县隶属仍沿袭明朝隶制。

1949年6月19日,在樟树镇建立清江县人民政府,同年7月15日,县人民政府迁至临江镇,1950年3月27日又迁回樟树镇,属南昌分区专员公署。1959年1月1日,改为隶属于宜春专区,1978年隶属于宜春地区。1987年12月清江县实行省计划单列。1988年10月13日,经国务院批准,撤销清江县,设立樟树市(县级市),以原清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樟树市的行政区域,由宜春地区代管,2000年5月22日,改由宜春市代管。

樟树市的区域经济特色明显,药业、酒业和盐化工业是支撑樟树市地方经济的3大支柱产业。特别是樟树药业源远流长,始于汉晋,成于唐宋,盛于明清,历经1800年不衰。樟树市在各个不同时期,也有相应的雅号:吴叫药摊,唐谓药圩,宋号药市,明为药码头,清称南北川广药材总汇,享有“药不到樟树不齐,药不过樟树不灵”之美誉,为海内外药界同仁公认的“国药之都”。

樟树市是因为有樟树镇而得其名,樟树镇又因为樟树而得名,樟树市与樟树之间有着难解的渊源。东晋年间(316—420年)史学家干宝编撰了《搜神记》,其中的“聂友射鹿,中樟灭怪”故事就出自此地,且广为流传。樟树市地处江西中部,处于樟树树种的中心分布区,辖区内樟树资源非常丰富。清道光(1821—1850年)时期的《清江县志》中有记载:木之属有樟,诸材独此为最,故古称豫樟也,以材著也。

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,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的熊复先生在视察樟树市后,特赋诗:

《题樟树药都》

樟树高下与云齐,烟树苍茫望眼迷。

花药葳蕤春正好,通都集市凤来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