植物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更新时间:2022年04月04日 10:12 作者: 访问量:

一、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,负责安全检查,落实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及日常管理工作。实验指导教师为学生实验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人,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操作规程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。

二、对首次进行实验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,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,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,方可开始实验操作。

三、实验中,必须服从教师指导,精心使用仪器设备如显微镜、数码解剖镜、石蜡切片机等,对于贵重仪器,使用前后需进行登记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,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。如擅自动用仪器设备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,要按规定进行赔偿。

四、实验后应请指导教师检查数据,并将仪器设备用品及场地整理复原,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五、所有实验区严禁抽烟,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试剂和药品的实验区严禁使用明火。

六、严禁在实验区烹饪、用餐,严禁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,严禁将食物带入实验室,严禁将实验室的任何试剂、器皿及设备带出实验室。

七、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,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,不得堆放大量杂物堵塞逃生通道。

八、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应检查水阀、电闸、煤气阀等,关闭门、窗、水、电、气后才能离开实验室。